补贴 | 重庆市2018年农用植保无人机补贴政策
重庆市农业委员重庆市财政局在2018年5月8日印发了《重庆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在该方案中,第六大点明确指出2018—2020年重庆市将继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即遥控飞行喷雾机)规范应用试点。而启飞A10、Q10植保无人机目前已经通过产品各项资质审核并成功进入重庆市补贴目录。
2018年重庆市植保无人机补贴政策详情
一、试点产品范围及条件
- 试点产品种类范围
单旋翼植保无人飞机、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
- 试点产品技术条件
1.空机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载药量10升以上;
2.设计飞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设计飞行真高不超过20米,能够控制在视距内或扩展视距内操作;
3.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匹配紧固件,一款机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药箱;
启飞A10拔插式药箱
4.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能够做到经密钥连接后方可作业飞行;
5.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避障系统软件、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
6.获得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鉴定证书。
- 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条件
1.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台,能够对其产品的作业飞行实行远程实时监测、安全管控,且该平台已直接或间接接入中国无人机云交换系统;
2.拥有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体系,有较强的培训师资力量,能够对其产品操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安全飞行常识、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药技术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考核。
3.参与试点的生产企业需按规定向市农委提出申请。
- 补贴标准
实行定额补贴,对每档产品补贴额按不超过该档产品2018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
三、补贴对象条件
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补贴对象应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已完成一定规模的植保作业量等。
四、补贴操作流程
(一)补贴操作程序。
购机者购机并在本市辖区内单机完成植保作业面积200亩以上方能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向镇乡(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提供购机环节材料、作业合同、作业量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补贴申报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实施方式。
(二)补贴信息公示。
补贴系统自动将受理部门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实时链接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
(三)补贴信息审核。
受理部门审核通过的信息,区县(自治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结合本级抽查情况,及时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按兑付批次流转至县级门,并向县级门提交该批次审核通过的补贴汇总表、花名册纸质资料。
(四)补贴资金兑付。
区县(自治县)自行确定资金结算周期及兑付批次。县级门对区县(自治县)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交的补贴汇总表、花名册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确认后的汇总表、花名册交承办银行将补贴资金划入补贴对象提供的卡(折)账户。
根据《重庆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庆市将继续实施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且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总来的说,这是对无人机飞防行业的高度认可。相信在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启飞将走进越来越多的农户中。选启飞,更耐用!